「为什么警察对盗窃一般都不管」盗窃警察为什么一直拖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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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的小偷猖狂到大白天入室盗窃,警察就真没办法制止吗?

您好,警察的警力也是有限的。特别是中小城市。 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和提高对物业保安的素质要求,才是最完善的方式。 警察加以制止,首先前提是我们能发现呀,是吧? 现在社区实行一区一警。但是您要明白,那个所谓的一警,是社区纠察警。 是司法局的、换言之,他压根不是警察。在近几年司法局要求着制服之前,那只是一个普通公务员。没有经过太多训练的、 但是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我相信没有一个同志会袖手旁观的。请您谅解

偷东西多少以下公安是不来管的

按相关规定,只要是盗窃行为警察都要管,除非是不构成违法犯罪的,警方可以不管。

相关规定: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盗窃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一般报警的话警察都会出警受理,盗窃案可能有的没那么快可以破案,不要太着急,有时候不是不管,可能没那么快有结果。

我们的小县城经常被入室盗窃者光顾,可警察根本不管该怎么办

入户盗窃属于行为犯,不论涉案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者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我的手机被偷了为什么警察不愿意给我立案

可能还没达到立案的标准,这个标准根据每个省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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