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王是一位网络游戏爱好者。2018年7月,小王与几位朋友一起投资开办了一家网络游戏公司,主要进行网络游戏的开发。2021年5日,公司推出第一款网络游戏,并在推出市场前申请了版权。本款网络游戏一经推出,市场反响超乎他们的想象,受到众多网络游戏爱好者的追捧。
2个月后,他们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游戏与他们开发的游戏相类似,给他们的工作室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小王公司申请了版权的游戏受法律保护吗?
游戏软件尤其是网络游戏的著作权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新型知识产权,被众多网络游戏公司认同。为防止自身的著作权被他人侵犯,游戏公司往往会提前向版权部门申请版权登记,该行为也可以防止某些极端恶意侵权人“恶人先告状”。
本案中的游戏公司提前申请版权确认,为自身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更有利于受到法律保护。
发生网络侵权时,企业应如何进行处理呢?建议如下:
向服务商发出警告,要求其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在发警告时,应提交相应证据。
收集侵权证据。比如,权利登记证据、电子认证依据等,还可向网络服务商由请侵权发送者的电话号码、上网账号、上网计算机IP地址和代号、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等系列证据。
如果发现网络侵权行为,向服务商发出警告被拒绝的,著作权人可立即向法院申请禁令,先行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果无法解决,可提起侵权之诉,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