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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简称(蓝天白云简称什么)

引:

这个案例曾经在腾讯内网轰动一时,一位14年的老员工内网发帖引发几万人围观,因为帖子的标题为“腾讯还有蓝天白云吗?”所以在腾讯内部都将这一案例称为“蓝天白云事件”。

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原告胥xx与被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审结束,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例以调解结束,真可以算是职场上的一件好事。

昨天,涉案网友给笔者发来了此案终审的细节,细看过后,案例还是很有法律参考价值的,分享给大家。

二审原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钱柄桦一审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 现有证据证明,钱xx从腾讯公司离职后,入职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遵守与腾讯公司之间的竞业限制约定,并未为任何一家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竞争企业服务,故没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2. 即使违约,一审判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也过高,应根据公平原则加以调整。

腾讯公司辩称:

不同意钱xx的上诉请求。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钱x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无需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107, 387.30元(人民币,下同) ;

2、不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1, 030,918. 08元。

二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钱xx作为从事“XX 实验室”工作的技术人员,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在钱xx离职时,腾讯公司又向钱xx发出竞业限制通知书,按期支付了竟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钱xx从腾讯公司离职后,虽然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一,钱xx对在A公司的实际工作地点、工作情况未作有效描述,对A公司进行的考勤等管理活动未进行举证;

其二,钱xx离职后未按照腾讯公司竞业限制通知书要求汇报工作情况;

其三,钱xx于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以及7月8日、7月9日、7月11日、7月12日多次进入B公司办公地,对辩称的参加研讨会原因,又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因此,钱xx在竞业限制期间违反约定为B公司服务,具有高度盖然性。本院对钱xx关于无需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不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信。

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本院认为,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可能因劳动者的竞业行为遭受侵害进而造成利益损失。根据双方竞业限制约定、钱xx原工资待遇、经济补偿金标准、钱xx自离职后就未按约定汇报工作等情况,本院认可一审法院判定的违约金数额,对钱xx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主张,不予采纳。

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钱xx负担。

八卦多一点:

蓝天白云事件详细过程:

2019年3月15日,腾讯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载明“鉴于乙方通过企业微信及面谈沟通向上级提出离职申请,并已完成工作交接,现甲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3月15日解除”。

胥xx对离职理由不予认可,主张系腾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腾讯公司主张胥xx于2018年12月28日在该公司工作平台以发送公开函的方式提出离职,同时通过微信向其主管领导夏x提出离职。腾讯公司提交了公开信及微信往来记录,其中公开信显示胥xx曾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在腾讯公司内部工作平台发布消息表示:

“一旦产生了伤痕其他很难消散。我会在不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下,尽快地尽职尽责地交接我的相关工作离开这里”

;微信往来记录显示2018年12月28日其曾与夏x微信沟通。

胥xx提出:“元旦之后希望和你谈一下离职交接的事情”,2019年1月3日下午胥xx告知夏x已经进行了工作交接和讲解,并“再次感谢您的知遇之恩和信任认可”。胥xx对上述文字的真实性均不持异议,其主张公开信并非发送给腾讯公司的,“离开这里”仅指离开项目组。

另查,胥xx提交的其与直属上级孙某的谈话录音、与主管领导夏x的谈话录音予以佐证,其中与孙某的录音显示:

孙某:

绩效其实并不高……能力这方面我们都觉得没问题,还是主要产出、对团队贡献上面觉得还是没有达到对你的预期……

胥xx:

需要激活吗?

孙某:

嗯,有这个可能……提前也是通知你一下,你如果是说是觉得想要内部转活水的其他的机会,或者其他的一些想法就是提前告诉你一下”;

与夏x的录音显示:

胥xx:

我主要是想确认下咱们这边激活我的具体时间,想确认一下……

夏x:

就是这个事情呢,可能现在,可能采用一种协商离职的方式可能更合适一点……如果你觉得自己在目前这个团队待下去可能有一些问题的话,你可以考虑去其他的腾讯内的其他团队,也可以考虑说,你觉得说,腾讯这次事情这么大,然后可能大家对你有好的声音,也可能有不好的声音,可能在这边工作不是很合适,想去其他的地方,那这个也可以和我们确认一下。对这个其实自由权在你这边现在。”

胥xx对腾讯提出:

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期间每周周一至周五工作,工作时间为早十点至晚十点,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两点期间自由安排休息时间,晚上没有明确休息时间;2018年12月3日之后工作时间调整为早九点半至晚七点半,午休时长一小时,晚上没有明确休息时间;腾讯公司有门禁,进出需刷卡,且该公司有加班管理系统,下班时点击结束自动生成加班时间。胥xx主张其存在平日延时加班情况,

并提交了如下证据予以佐证:

证据1、

加班管理系统截屏,该证据显示有胥兆迪周六日加班时间及时长、工作日申请调休时间及时长。

证据2、

微信群截屏及视频光盘,该证据显示2018年11月30日微信群发布通知,自12月3日起开始执行以下作息时间:晨会9:30-9:35、工作9:35-12:30、吃饭及午休12:30-13:30、工作13:30-19:00。视频光盘所载视频拍摄内容均为对应证据网页内容。

证据3、

网帖资料及视频光盘,该证据显示发帖人曾在留言中表示原来的作息时间为早十点至晚十点工作,周六加班。视频光盘所载视频拍摄内容均为对应证据网页内容。

证据4、

加班管理系统截屏及视频光盘,该证据显示有工作日加班时间及时长。视频光盘所载视频拍摄内容均为对应证据网页内容。

证据5、

tapd系统截屏及电子邮件截屏,该证据均为胥兆迪工作内容显示有工作完成时间及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多数时间均为工作日的晚上。腾讯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不予认可,腾讯公司主张该公司不做打卡考勤,员工出勤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周一至周五上班,工作时间自行决定,该公司对迟到早退不做处理;该公司加班管理系统仅针对周末加班及调休,加班需经过审批。

而腾讯公司为证明员工的主张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

深盐证字第9577号公证书,该公证书公证内容为腾讯公司OA系统,系统内载有该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该制度第3条规定如劳动合同中约定标准工时制的,各部门可依据工作岗位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确保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具体由管理者负责监督执行……为营造自由、宽松的工作氛围,根据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公司薪酬福利部不对员工考勤作统一安排;第6条规定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部门管理层发起,并事前由部门秘书向薪酬福利部提出报备,由于员工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须由本人事前提出申请。

证据2、

照片4页,该证据显示腾讯公司内部办公区域设有休息、休闲区域,包括健身器材、沙发卡座等;

证据3、

胥xx个人游记截屏及视频光盘,该证据显示胥xx在马蜂窝等旅游网站发布的个人游记等信息,发布时间多为胥xx所主张之工作时间。视频光盘所载视频拍摄内容均为对应证据网页内容。

胥xx对深盐证字第9577号公证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其自述腾讯公司OA系统中确有规章制度,但无法确认是否与本案中腾讯公司所提交的一致;对照片、胥xx个人游记截屏及视频光盘的真实性认可,但其主张公司办公区域健身器材较少不足以支持所有人休息,游记上传人为其家属并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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