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遇到一个咨询,来咨询的当事人姓李,我们暂且叫他老李,老李最近发现一件让他气得半死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老李和妻子张某某开始同居,2011年,两人领了结婚证,2012年,两人生下一个儿子,由于老李比小张大了六七岁,生儿子的时候老李已经不惑之年了,老来得子让老李非常欣慰,儿子生下来后,夫妻两人在外打工抚养儿子,后来老李回家乡开起了粉馆,日子慢慢好了起来,小张就负责在家带孩子做家务。
2021年,老李发现小张在家经常跟一个男的聊微信,内容暧昧,怀疑小张出轨,两人因此产生矛盾,后来矛盾越演越烈,闹到离婚的程度,小张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两人一致同意离婚,但却在儿子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两人均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特别是老李,年纪大了更是势必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正当两人对儿子的抚养权问题打得头破血流,且法院倾向于判决支持老李时,小张竟然当庭说出儿子尽非老李亲生,并大胆承认就是跟现在聊天这个男人出轨所生的,原来小张结婚不到一年就出轨,并且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
最终老李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
官司结束后,老李越想越气,所以过来咨询看怎么维权,能不能要赔偿。
其实,老李这样的问题虽然听起来离奇,但现实生活中还真的不少,裁判文书网上就可以找到不少案例。这样的案例在法律专业上,叫做
欺诈性抚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
因此,在老李这个案件中,因为已经有生效的判决认定了儿子非亲生,前妻也不否认儿子非亲生的事实,老李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赔偿抚养费,要知道,
对于非亲生子女,老李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所以这样的诉请可以得到支持。
至于具体应该赔偿多少钱,那就要看老李举证,如果老李能举证证明实际支出了多少抚养费,那就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赔偿,如果不能举证,实际上确实很难举证,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参照上一年度的居民平均消费支出进行判决,比如说,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5万元,老李养了12年,就赔偿他12乘以5万元。除此之外,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儿子势必给老李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损害,